杰诚教育中心幼儿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方案)
一、方案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省社会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2、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全省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依法规范、科学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5、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科学配置和使用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辐射作用;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三、实施办法1、先期处置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6)及时向省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市、县的,要同时向相关市、县通报;(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若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国务院港澳办、台办、侨办、国家旅游局或外交部。2、应急决策省专项应急机构接到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迅速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按照决策程序,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如下应急处置决定:(1)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赶赴事发地,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启动或授权省应急委启动省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3)对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省专项应急机构和省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6)向省委和国务院报告,必要时请求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委给予支持。波及到相关省(区、市)时,及时予以通报。3、指挥协调省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启动后,省专项应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 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4)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5)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6)向省人民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4、应急联动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成立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工作。(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或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9)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信息产业、人防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10)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11)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12)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13)新闻发布组: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经批准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14)涉外工作组:由外(侨)办、台办、公安和省政府新闻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15)特种应急组:由公安、国防科技工业、金融、网络监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皖单位等应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破坏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和上级命令、指令,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请求、要求或决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扩大应急对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和发展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领域时,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力量增援事发地。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区时,省人民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紧急动员。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区、市)提供援助时,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必要时,省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宣布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一般和较重突发公共事件发展为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向省应急委和省专项应急机构报告。新闻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的原则。新闻发布工作由省专项应急机构负责,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灾情公告,统一向媒体和社会发布。省政府新闻办应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理事件的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市、县的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涉及境外媒体的采访和对境外发布新闻,由省外办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具体组织安排。对不宜公开报道的突发公共事件,按有关规定执行。应急结束现场指挥机构和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省应急委和省专项应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省专项应急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作出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的指令,撤销应急现场指挥机构,由省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必要时,省人民政府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二、杰诚教育建东小区教学中心
乘车:乘10、11、30、39路东安路下车,建东小学北墙外向东60米或16中学南60米。或矿工路东安路下车向南
三、杰诚教育东环路教学中心
四、杰诚教育中心幼儿园
电话:152 9078 9293 杜园长 校址:东环路矿工路向东30米路南鑫源小区院内
乘车路线:乘2、4、8、10、15、20、21、28、33、34、43、68路车总机厂站牌下车向东过红绿灯路口
五、春蕾幼儿园
电话:133 8399 5019 常校长 校址:平安大道东段焦庄村委西安顺小区
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平安大道焦庄站牌路南
六、爱唯宝贝幼儿园(北京红缨连锁幼儿园 )